广州酒家的月饼系列产品贡献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93
日期:
20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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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稿显示,2011-2013年,广州酒家的月饼系列产品贡献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93%、45.93%和44.91%,贡献的毛利占广州酒家毛利的比例分别为48.62%、50.54%和50.98%。在月饼的刺激下,2011-2013年,广州酒家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7亿元、13.2亿元和14.7亿元,而同期的净利润分别为1.5亿元、2亿元和2.2亿元。
广州酒家在招股说明书中特别表示,以2013年为例,假设其他条件不变,月饼价格降低1%,营收和毛利将分别减少0.45%和0.88%;月饼销量降低1%,营收和毛利将分别减少0.45%和0.51%。
此外,餐饮业务也是广州酒家的主要收入来源。2011年至2013年,广州酒家的餐饮业务营收金额分别为3.42亿元、3.77亿元以及3.68亿元万元,占其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89%、28.95%以及25.31%,呈现出不断下降的态势。
市场分析认为,在“八项规定”和“公款送月饼禁令”双重利空打击下,今年酒店月饼礼盒推销进一步“退烧”,广州酒家倚靠月饼提振业绩的愿望大概率地落空。